记录一下最近听的两个案例

姚洪楼 发表于 随便说两句 分类,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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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今天下班路上听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讲的案例是陆老伯装修房子时因开门朝向问题引起邻居刘某不满引发了矛盾,后来刘某母亲不知何故在陆老伯门口摔了一跤然后就死掉了,然后刘某就把母亲的死怪罪于陆老伯,在陆老伯家门口胡乱瞎搞搞起了灵堂还加了铁门、并要求陆老伯三年不得居住也不得出租房子,陆老伯只要委曲求全答应了这些要求。

然而七年过去了,刘某依旧未能让陆老伯正常使用房子,并且即便陆老伯向法院起诉了、法院要求刘某拆除铁门不得影响陆老伯正常生活,刘某仍然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甚至还很嚣张的说要求法官过来他当着法官的面才拆、并且法官走后他会继续恢复这个铁门。本来是陆老伯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照道理应该刘某赔偿陆老伯,但法院考虑到刘某家庭条件比较差所以协商陆老伯赔偿一笔钱给刘某,后来刘某接受了这笔钱答应了结此事。

节目里总结的几点:
1、装修房子属于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
2、刘某构成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罪名,而且律师认为是属于情节十分严重的,法院可以判他坐牢。
3、法院让陆老伯赔钱,是考虑到刘某较穷,担心即便让刘某坐牢,他出来后依旧还是会为难陆老伯,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我的总结:只要够无赖!法律也没辙!只能以暴制暴,比如如果陆老伯的儿子是黑社会人士的话……

 
二)

前几天下班路上听江苏新闻广播“晓东有话说”,有个近60岁的无锡老人打电话求助,他们夫妻两经常给一些剩饭剩菜给一条当地拆迁户遗弃的流浪狗吃,有一天这条狗趴在路边,然后有个骑电瓶车的女人经过,为了躲避这条狗于是电瓶车就往路中间的方向开了,结果就被机动车道上的汽车给撞了、并且直接撞成了植物人。事后老人的妻子被交警叫去,在某个资料上面签了字(晓东分析应该是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来电瓶车主家人索赔,老人并没理会,后来人家直接起诉了,法院判决老人要赔偿电瓶车主57万多元,老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老人继续上诉,省高院表示如果老人能找到新的证据他们可以重审,但就之前两次审判的证据来看省高院觉得他们还是先维持原判。

老人的态度是:一是这个狗是当地拆迁户遗弃的流浪狗,他们只是出于好心去喂养,二是他觉得他妻子不该去签字。
晓东的态度是:
1、老人虽然不是狗主人,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事实喂养,所以要对狗的行为负责。(之前有过类似案例)
2、即便老人的妻子拒绝签字,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效的,所以希望老人不要过度纠结这事。
3、2020年出事时老人应该积极应对,不该不把公检法当回事。现在是很难找到新证据去翻案的。
4、理解老人的心情,也愿意倾听老人的讲述,希望老人能看开一点。但很遗憾,这个事法院都判了,媒体真的帮不了。

所以,养宠物的一定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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