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智商被侮辱

姚洪楼 发表于 退休的傻逼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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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出现一个事情:某网约车司机拒绝乘客在车上吸烟,于是该乘客打电话叫来自己兄弟,对网约车进行相关检查,结果该网约车手续齐全,然后司机还录像了相关经过,乘客被定义为“热心市民”两名执法人员是接到“热心市民”举报所以才来执法的,并且某名执法人员连制服都没穿,并且某名执法人员用的是2万元的手机、戴的是14万元的手表……

这事情被广大网友关注之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来澄清:该乘客是他们从其他部门借调过来的,现在已经还给人家了;两名执法人员确实是自己工作人员,其执法行为已经确实不符合规范,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针对执法人员佩戴的名表,那是他从典当行借来的,临时装逼一天而已,次日就已经归还了!

这让我想起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说的那句话: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 他们也知道他们在说谎, 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 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但是他们依然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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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22/6/20

转载澎湃新闻的一篇文章的部分内容: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8580925

封面新闻记者发现,涉事的两名执法人员周某某、钟某此前也有被处分的经历。2019年8月16日,哈尔滨市曾通报两起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因存在“对非法营运行为监管缺失等问题”,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运管站工作人员周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运管站科员钟某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另据哈尔滨当地知情人士透露,涉事网约车乘客杨某某,的确是一名公职人员,被哈尔滨市松北区交通局借用之前,在松北区征收办工作。

封面新闻记者检索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哈尔滨市先后查处两起涉及交通、交警系统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称,在这两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分工明确、明码标价、互相掩护”,国家的执法部门俨然沦为了“生意场”,其系统性、塌方式的腐败程度令人触目惊心。据报道,2017年6月26日,由哈尔滨市成立 “6·26”专案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背后的“保护伞”。当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通报称,共查处交通运输等部门129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多人违规干预执法,接受请托为非法营运人员说情,收受好处费”。2018年6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另一起案件: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这122名公职人员中,出自公安系统的就有108人,其中交警达100人之多。两天后,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决定把每年的“6·27”作为全局“警示教育日”。

所以,我觉得东北之所以这么乱,很大程度是因为政府对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罚酒三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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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22/6/23

前几天东北又出了一件事情:某女子带父亲就医,虽然持有社区开具的证明,但警察依旧不肯放行,女子情绪激动与警察发生争执,父亲护女心切打了警察一耳光。根据边上群众拍摄的视频显示,警察跟导演似的让同事调整执法记录仪的拍摄机位,甚至还询问“录上了吗”一度成为了网络热词!

 

随后当地警方对这件事做了相关说明:

结果今天我看到了最新消息,根据附件其它群众拍摄的视频,老人根本就没有打到警察,然后警察就影帝一般的跌倒了,从其它角度看就好像是被老人打倒似的!我查阅了百度百科对袭警罪的解释:

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

就本次案例来看,警察阻止持有社区证明的老百姓去医院看病应该算不上是“依法执行职务”老人根本就没有打到警察而警察假装被打倒,说明老人的手段行为也算不上“暴力性质”最多算是打人未遂(而且我觉得,70岁的老人的该行为其实也是护女心切,应该被理解)而警方通报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断定老人打了民警面部,现在警方也应该重新发通告澄清事实并对受诬陷的老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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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22/6/24

东北最近还真是热闹,今天又爆出新闻来,与上述父女看病遭警察阻扰发生在同一地方,辅警拒绝防疫关卡的检查,防疫人员拒绝放行,于是辅警叫来了警察,警察到了之后跟黑社会似的恐吓防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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