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外公还蛮幸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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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外公、我同学的奶奶,都在前段时间被确诊为癌症,然后他们去了同一家医院接受治疗。

昨天,我那同学的妈妈来我家有事,然后谈到"医疗保险"的补偿问题,她说她婆婆的医疗费政府只给报销10%。而我外公的医疗费,政府却会报销20~30%。没想到,差别居然这么大,难道是因为我家上次贿赂了政府官员的缘故?

没想到,政府搞的"医疗保险",居然也有这么多的猫腻,这个社会真是太疯狂了……

爱情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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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
眼里心里都是她。

热恋
妈妈叫我往东,她叫我往西。所以我往西。

失恋
她结婚了,但新郎不是我。

发现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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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hare中心,看到了这条评论,算是第六位吧。

本来想把那条留言删除掉的,因为发的不是地方,但想想还是算了,不能打击人家美女积极性的…..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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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中韩两国之间的友好,政府要求各大电视台、门户网站不得报道此次消息。官方仅在外交部网站和亚东会网站简要通报了此事,同时不反对在各大论坛里网友对此事的评论,这样不仅表示了抗议,可以让民众发泄自己的不满,同时也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过不了多久,中国从大局出发,还是会和韩国关系依旧。这件事对中韩两国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难怪,网易新闻中心的相关报道,前两天都被删除了。

好在国外媒体的报道还在:http://chn.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7/02/01/20070201000009.html

又有帖子被西祠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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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标题: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帖子内容:USDOG,FUCK YOU! KILL YOU!

帖子相关图片:

真是晕,这也违反"西祠法律"了?

我又不是无中生有,只是对韩国运动员的行为作出了回应,这也不行?前天,在中国长春五环体育馆举行的第六届亚冬会女子5000米短道速滑接力赛上,韩国队获得了银牌,在登上领奖台的时候,韩国选手们打开了写着"白头山是我国领土"的纸牌。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他们有脸将体育精神政治化,并且在中国的领土公然挑衅我们,那我们回击一下他们有何不可?

可能这条新闻已经被国内封锁了,因为我看到网易新闻中心前两天发布了这条新闻,但很快又被删掉了。不过,韩国的媒体《朝鲜日报》,保留了相关的新闻,还有图片。

《朝鲜日报》的相关报道:http://chn.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7/02/01/20070201000009.html

我真为中国所谓的"言论自由"感到悲哀,其实"言论自由"并不就是等于"反动",在我看来,"言论自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的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自从有了网络,许多事情走上了互联网,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有了大幅的提高。

一周前,胡主席还专门为互联网开了个会议,强调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文化发展战略出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西祠似乎已经限制了"言论自由",更是抹杀了"舆论支持",北京城管事件、韩国运动员事件,都是准确无误的国内新闻,然而却是"西祠法律"所禁止的内容。

不过也好,以后少泡点西祠就是了。其实经常泡在西祠,也蛮浪费时间的,不断的刷新、不断的回复,若干个小时就这样无聊的过去了……

祝福自己生日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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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是我的生日,今天还是我的生日。昨天早早的睡觉了,今天也早早的起床了。打开手机,收到了一条"生日快乐"的祝福短信,是梦颖发过来的,看看时间,是凌晨00:03。

今年似乎有5个人关注我生日了吧,比我的期望值高出了25%,不错不错~

最近都在努力调整自己的生物钟,因为愈来愈感觉到健康的重要性。发现自己的生物钟已经严重错乱了,每天下午就开始犯困了,然后熬到晚上7点左右,达到高潮,感觉很累很累,迫切的想去睡觉。然后继续煎熬,熬到了晚上9点多,精力开始恢复,不再有想睡觉的欲望了…..

打算以后晚上10点之前要强迫自己去睡觉,早上6点之前要强迫自己起床,时间制定的相关依据是: 《以后请大家不要熬夜了!!》

不过回头想想,完全按照那些健康知识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明显是不可能做到的,并且过分的勉强自己,那也会让自己感觉到累的。所以呢,我觉得那些健康知识还是仅做参考吧,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让自己拥有健康,但有的时候为了适应社会,或者享受生活乐趣,需要适当的做一些妥协。比如油炸食品,是世界公认的垃圾食品,但我还是会偶尔去吃吃,只是尽量的少吃;再如大量饮酒对身体有害,但我经常一次性喝一瓶白酒,为了气氛,为了开心……

正如我在去年所阐述的:我们不可能完全按照这些规则去生活,但我们可以尽可能多的按照这些规则去生活,让自己尽可能多的拥有健康。——这也是我自己的健康观念。

最后祝愿自己,也祝愿所有我认识的和认识我的朋友,大家都永远健康,永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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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晕,嘉宝,你是卖衣服还是卖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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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脱衣服并没有什么的,但你既然脱了,就请不要装B。

脱了衣服,还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正在创业,还打算要做一个有志青年。汗,靠肉体赚人气的女青年,也叫有志青年?还说以后要唱歌,拍电影…..(还要我介绍个日本"星探"给你呀?)

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了解2006年所谓的"潜规则",但实际上你早已成为了"脱衣秀"的代表性人物。别跟我谈什么艺术,我只想告诉你:你的肉体,早已成为男人们意淫的材料了。

既然做了婊子,干嘛还要给自己立牌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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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西祠真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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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ici.net/b2488/d48476763.htm

我发的帖子,没有包含他们限制的关键字,也成功发表成功了。可是过了几十分钟,却被他们的系统删除了…..

询问了客服,客服告诉我:“该贴属于违禁内容,所以被系统删除”,“如果您对此有问题,您可以到南京市公案局投诉。”

汗,我肯定不会去投诉的,这些事情政府根本不受理的,至多只能属于道德范畴。

我承认,西祠没有违法,他们有权利限制用户的发贴内容;但我又不得不说,西祠实在是太无耻了,法律限制的内容,他们给禁止了,法律没有限制的内容,他们也给禁止了。

现在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让我来告诉你…..(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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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人看来,几万块钱或许只是一笔普通的零花钱而已。然而,在许多穷人眼里,一两万就足以换取他们的生命。如果不信,请继续往下面看:

大概十年前,我看过一篇文章,是父亲为了筹集儿子的学费,几乎卖光了家里可以卖的东西,可距离那笔昂贵的学费还差很远很远。无奈之下,父亲去买了几份保险,然后又买了点酒,回家痛痛快快的跟儿子喝了一顿。几天之后,儿子收到了父亲死亡的噩耗,也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

一年前,我又看到了一篇报道,是女儿考上了大学,但家里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那笔昂贵的学费,然后母亲选择了自杀。后来,在媒体的报道下,女儿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顺利的进了大学。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

所以,某些城里人永远都无法理解街头那些“影响市容”的劳动者。但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去生存,是没有人愿意去骑三轮车做生意的;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去生存,也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去博取社会的同情。

现在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让我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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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英杰,一名退伍的优秀士兵,复员回家之后,生计无着,来到北京当保安,却被拖欠工资。后来他发现一个商机,那就是卖烤香肠,两三个月后,他被城管没收了一辆三轮车。之后,他又借错买了一辆三轮车,并且在家乡找了一名女孩做帮工。

2006年8月11日,北京市城管第二次要没收他的三轮车,于是他开始苦苦衷求:“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但城管不为所动,执意要没收他的三轮车。

当他视为命根子的摆摊的三轮车被城管掀起的时候,他意外地爆发了,尖刀直接刺向了李志强。也是这一刀,把李志强送进了鬼门关。之后,李志强被国家授予“烈士”的称号,而崔英杰却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故意杀人犯”。

后来,夏霖律师为崔英杰进行了辩护,同时,也有许多法律界的学者呼吁司法部门慎用死刑。

夏霖律师的陈述: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

另外,夏霖律师还对北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象法律,那个组织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有一位当了8年分队长的城管干部对记者说,崔英杰必须死,如果不死如何让城管在未来执法。“李志强现在是烈士,这个案子就不是普通案子了。” ——我真为中国感到悲哀,“烈士”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已经被彻底篡改了,再过几年,可能连妓女也能算是烈士了吧。

再来看看媒体的报道吧:

·北京城管副队长遇暴力抗法殉职 凶手落网 
·被商贩刺死的北京城管李志强获批为革命烈士
·北京城管队长当街殉职 城管陷入暴力抗法怪圈
·北京城管局长号召城管队员学习李志强
·北京城管副队长被扎死续:凶手被诉故意杀人
·北京城管被害案开审 凶手称以为有人收保护费
·北京城管队员被杀案开审 凶手翻供否认故意杀人
·北京城管队长被杀推动城管执法人性化改革
·北京城管被杀案判决在即 学界呼吁应慎用死刑

我已经不知道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了,我也已经不知道公务员的职责是什么了,我更不知道“人民公仆”、“革命烈士”这两个词语到底是什么意思了。悲哀!